皮优捂着脑袋一脸委屈:“还真没谈过恋爱……
宋元清:“……”
明唐估摸着晚上去酒吧是有事儿,也没多问,只点头答应。
宋元清笑了。
她了解到关于明唐家里的一些事情,和他说的一样,家里希望他去当个医生,但是他却很排斥,学钢琴是家里同意的,但是学吉他却是他偷偷学的,用明父的话来说:吉他是不入流的乐器,别给我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明唐喜欢吉他,喜欢音乐,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对音乐也逐渐进入痴迷状态,但是家庭对他走上音乐之路的反对声却越来越大,他不得不和父母商议,给他一次机会,如果能成功,就不反对他做音乐,如果失败,就听从家里的话,稳定地过一辈子。
他带着希望站上舞台的感觉到现在他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好的话筒,第一次见到音乐界的前辈,第一次站上这样的舞台,色彩斑斓的灯从头顶上方打下来,整个人都被笼在灯光的余晕里,有点不太适应,但是还好,他还能控制住自己,还能稳定住抑制不住抖动的双腿,可以让它们可以稳稳地扎根在舞台,音乐一响,他拿起那支漆黑镶金边的话筒——
全场都屏住呼吸,等待他的歌声。
一秒、两秒、三秒……
舞台立体环绕的只有音乐的伴奏声,站在舞台中央的那个男孩,他根本没唱!
他张张嘴,拼命地想要发出声音,但是第一个音却是嘶哑地以麦克风无数倍的放大声回荡在整个演播厅。
他第一次憎恨起了话筒,第一次憎恨起了舞台,第一次憎恨起了自己。
怎么可以这么不争气!
明明机会只有一次,明明上台前都还好好的,一切都好好的,却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掉了链子。
下台之后,他没有任何表情,脸上一如既往地冷漠,背上自己的吉他默默地离开。
走到楼下,看着熟悉的窗子,他站了两个小时,从天亮站到天黑,里面的灯被打开,光从窗子透出来,照在他的身上,他握紧肩上吉他的黑色带子,转头走了。
背影一如眼神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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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清找的这家酒吧是个清吧,刚进去的时候人还不多,稀稀拉拉的人,空空荡荡的桌,侍者来回走动把各桌点的东西一一放置好,又客气礼貌地离开。
桌子好像是专门找人定制的,上面深深地刻着一个英文单词——Extravagant
宋元清四顾看了一圈,这个清吧和它餐厅的装修方式还真的像啊,果然是一个老板,风格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墙上挂的电视上播放的不再是体育频道,而是各种各样的异国音乐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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