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也变得愈发冷漠。
只身一人,是我的常态。
好在,高考毕业后,我成绩斐然,填了一所相隔三个省份的大学;从此,远离了那些流言蜚语,至少,不那么恶毒。
我依旧我行我素,用坚硬的外壳,包裹着我的一颗饱经沧桑的老迈的心。一个人的生活依旧淡然无味,看着校园里成双成对的鸳鸯,结伴同行的同学,我的心中,生出了一股强烈的苦涩的味道。
在我二十岁时,久未联系的妈妈给我送了一辆粉色cooper,颜色虽是我最讨厌的,但它却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我时常驾驶它,去往人迹罕至的荒漠,高原,浪屿,看那里的日出日落,呼吸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空气,听呜咽的风,猛烈拍打的浪花,我疲惫的身子得到前所未有的释放与轻松。
在一次荒漠远行时,我捡到了一只不知品种的狗,我猜测是柯基和秋田犬或其它品种的结合。
当时我的车速很慢,右手随意的搭在方向盘上,左手倚靠在窗边,时而拨弄我两边的微卷的发丝。我看见黄土路旁趴着一只狼狈不堪的狗,毛发卷作一咎一咎的,尖尖上挂着干涸的泥。
它的四肢紧紧贴着黄土,见有车驶过,慢吞吞的抬起了头;它的动作慢极了,就像电影里的一个个拼凑起来的特写镜头。随即,它耷拉在黄沙上的尾巴慢慢立了起来,左右摇晃着,卷起不少灰尘。
我不喜欢动物,但也说不上讨厌,只是这么多年,我也从未领养过。
它虽然全身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却亮晶晶的,极为灵动,尤其是那一双黑色的瞳子,里面像是注入了水一般,静静的看着你,吸引着你。
我鬼使神差的停下了车,回走了一段路,蹲下身,抱起了它。
它原本失落的尾巴再次以更大程度的幅度摆动着,因此甩了我一脸沙土,而它自是不知,自来熟的用舌头舔着我的脸,有些刺人,但却很舒服。
我的生活,因为它的出现,多了些颜色。
我时常带着它,在清晨宁静的校园里散步;我喜欢自由,因此,我没有用项圈约束它。它欢快的不远不近走在我的前面;时不时回头张望我,可爱极了;它的样子和初见时,已大不相同,它现在的毛发柔顺,带着点微卷,透露出一种英国老派的贵族气息。一双眼睛,更为灵动。
这样的它,想是深得它的前主人的欢心;可能是一个不小心,遗落在那里;我每次带着它出门,都害怕遇到那个人,害怕他或她会将它夺走。
我从未有过这种小人心态,而且,更荒唐的,理由是一只狗。
看着圆棱棱的它在地毯上打着滚,撒着欢,我的嘴角扬起了一抹笑。
生活真神奇!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