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验判断,这里是秋季,太阳出来以后热度高,落山后则变得更加寒冷。
根据体验判断,这副身体不是他自己的身体。因为他的身体是保养得好好的奶白色,皮肤柔软,纤长美丽,尽管有了轻微近视也无法掩饰他身为雄子的精致。
而现在,这副身体矮小,肤色棕黑,视力优秀。
他的手原本细腻光滑,现在却磨出了厚茧,身体上尽是细小伤痕,最重要的是,他连一双鞋都没有!就这么光着脚站在土地上,随意践踏植物。
要知道,小时候他可是会因为鞋子一点点不舒适就难受到嚎啕大哭,现在却没有一点痛痒感!
身体的变化都是小事,这里生活就太恐怖了!
不能每天洗澡,没有一日三餐,没有内裤,没有上衣,只能围着一个裙子围在腰间四处乱走。
晚上还要和一大堆人挤在同一个洞穴,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的怪味,他晚上睡不着觉 ,在洞穴角落里只好瞪着眼睛看洞顶。
“端啊,你的魂还在俄瑞斯大地之神那里吗?什么时候你才能帮助我们来打这些稻谷呢?”
发出声音的是一个未成年雄虫,他是原身一起长大的好友,也是他醒来时第一个上来询问的雄子。
他现在正在和族里人坐在一起,成熟的稻子装在有凹陷的石块(像盆一样),举着粗大的木棍向里面砸,稻子受力,轻薄的壳就飞出来,留下里面小小的白米。
这个部落他见过的一共不到二十人,九个雄子,五个雌子,还有三个已经会跑的幼崽,和一个蛋。现在出来的雄子只有八个,剩下一个留在洞穴里孵蛋,到了时间就会有下一个雄子去替换他。而雌子有三个人是每天拿上长矛出去狩猎,另外两个留在这里保护族人。
说是保护,宋端却看得清楚,他们明明就是懒洋洋地躺在太阳底下,时间到了就晃晃悠悠过来吃饭,吃完又回去躺着,连幼崽都不帮着带一下。这要是放在现代社会里,那是没有雄子肯要他们的!
这个部落的人却都习以为常了,雄子每天要早早起来,拿雌子狩猎回的肉块,或是雄子找植物根茎,去一里外的下游装取水源,用早已晒干的树枝或稻草,在石头围成的灶台里,用燧石生火,开始做饭。然后,一些雄子留在守在雌子保护的领地范围内,为稻子去壳,准备下一顿食物,剩下的则纷纷远出,去出继续找寻果实,挖取植物根茎。
食物稀少,一天只有两顿饭,每顿饭里只有少少的盐来调味,没有任何其他调味品,就是盐也是从其他部落里交换过来的,量少价格昂贵,味道还发苦。
第一顿饭宋端是皱着鼻子硬塞下去,第二顿说什么也受不了了,赌气就不吃了。可惜,这里不是现代社会,没有人会为了一个未成年雄子的赌气而惊慌,单独给他开小灶。
可能是因为这副身体即将进入成长期,食量异常大。第二顿饭没吃,晚上就饿得头晕眼花,睡不着觉。
到了第二天早上,也就顾不得雄子的颜面与现代人的忌讳了,尽管稻米里掺水太多,硬茬扎嗓子,外加不知原料的配菜,还是囫囵吞枣,填饱了肚皮。
而现在,宋端借口还不太适应,光明正大地站在部落领地里远眺发呆。
作者有话要说: 原始人诞生在温暖热带,宋端看到的黑皮肤是为了耐热环境而演化的,不过文中描写是亚热带,有四季之分。宋端本人是浅色皮肤,也是虫族在北上高纬度地区耐寒演化而来。
第2章 第 2 章
日头逐渐升高,那些雄子们依然坐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砸米。
刚才和宋端说话的雄子,奇,性格活泼。
短短一个上午,他已经溜到宋端身边三次了,不停地询问宋端,俄瑞斯的宫殿是什么样子,那个宫殿是不是没有黑夜,有没有高高大大的特别漂亮的雌子守护神,是不是真的有堆得山峰那么高的砸好的稻米。
宋端对他的话头不感兴趣,但是好过和那些在泥浆里打滚出来的肮脏小崽子们说话。
奇比原身还要矮,说起话来轻轻柔柔,眼睛忽闪忽闪,像天空最亮的星子,纵然是一身不符合当下审美的微黑皮肤,也十分可爱。
宋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着,其实他也坚持不了站立太久,很快就坐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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