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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安问好,然后低垂眼眸,安静的站在那里等元春发话。

“一直知道你与旁个不同,今日方觉出个中由来。”

绯歌眨眨眼,一副没听懂元春这话的样子,“旁人不是家生子,就是被父母爹娘家人送进府里享福的,唯独绯歌跟着个丧天良的拐子走南闯北,风吹雨打......若不是太太慈悲,老太太慈祥买了绯歌进府,绯歌说不定就真的病死了。”

就绯歌这容貌和最适宜调理的年纪卖到哪里去都比卖到荣国府里当丫头值钱。

可谁让绯歌有心机呢。

瞎眼婆婆眼瞎心不瞎,当初没有弄死绯歌,也不会用心照顾她。年纪小小的,不敢上井台,更不敢上灶台。所以绯歌小脸灰灰的,衣服脏脏的,头发也是不会梳的鸟巢状。

一种原始的凌乱邋遢美。

被拐子拐走后,拐子也没怎么给绯歌收拾。当然了,年纪大一些了的绯歌也不敢收拾自己。

就那么邋遢的过了两三年,他们又回到了京城。一到京城,绯歌就病了。

看病要花银子,拐子哪舍得。抓了几副药见绯歌一直没好,也就泄气了。

绯歌觉得之所以病了是因为长年不讲究卫生,最后将自己埋汰病的。再加上路上辛苦没有休息好,她又有些‘娇气’。干干净净的收拾一回,再吃点好的,这病一准就好。所以那个黑兮兮,苦死人的汤药...绯歌学着桃园结拜的样子祭了天地。

拐子怕将‘货’砸在手里血本无归,急匆匆将绯歌卖了,这才堪堪讨回了些那两三年跟团游的旅行费用。

这一卖拐子还没说什么呢,绯歌就伤心了。

荣国府财大气粗,只给了她十两银子的卖身价。虽然有了个落脚的地方了,但这身价竟然比花珍珠少了整整五两呢。

想到这里,绯歌就是一脸委屈。

掉价了哇。

到底是闺阁少女,元春这会儿心肠还很柔软。听到绯歌这话,心下同情,遂又问起绯歌幼时记忆。

“那时太小,好多事情已经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家里有颗极高的枣树,爹爹经常不在家......”歪着头,绯歌毫不心虚的将早前就编好的说词道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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