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我也心有所属――这个国家!他是我的情敌了!”
第14章 初见(少女番外)
劝君莫念少年时,劝君莫忆少年情。
我是一个盗墓贼,一个比平民还卑贱的贼,但这是我的选择。对于我来说,吃得饱穿得暖才是最重要的,我不求高官利禄,也不在乎什么功成名就,甚至尊严在我眼里,都比不过一口饭。直至我遇到了他。
那天在执行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到底有多重要呢?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只是为钱而去的,连任务的目标是什么我都不知道,反正我只要完成交给我的事就行,知道太多反而浪费我的大好心情。
他就在我去往目的地的路上,与我不期而遇。与其说相遇,不如说我鬼鬼祟祟地跟踪。因为我从小就被教育,盗之道,先下手为强。特别是那种长得细皮嫩肉又一个人的,对我们来说,简直是行走的钱库。
很不幸的是,这次只有我一个人,而对方是个高挑的少年,就在身高上,我就略低一筹了。但我确定,从这人身上得到的东西,绝对比完成这次任务还多。作为个人主义至上的贼,当然是选择眼前这只羔羊了。
怎么偷呢?据我长年的经验,大老远走来,还一个人背着行李,穿着也不凡,这人大概是要在客栈留宿的。明抢干不过,那就暗偷吧。第一次偷活人的钱,不知道坟墓里的技巧用不用的上,就当一次挑战自我的机会吧,我是贼,我愿意挑战盗窃的每一种形式!
我搓搓手掌,潜伏到不远不近的草丛里,像一只猎豹一样锁定目标,除了没有猎豹的凶猛,迅速和力气,其他还是很像的,我要对自己有自信!
首先要确定目标,才能行动,我仔细打量着这个少年,不看还好,认真一看,我却很没出息得心跳加速。
这个少年,竟长得那么好看!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多了死人,已经不习惯看活人了。不过,真的很好看啊,五官长得很精致,皮肤也很白皙,简直长了一副我梦寐以求的脸。再看衣着,靠,居然是一席黄裳,穿成这样拿行李很违和的。嗯?头发上的蓝色流苏好精致,应该是随便扎的头发,走了那么久的路,有些头发漏了出来,垂在胸前。感觉这种发型挺不错的,我以后也这么扎吧,方便又简洁。
我就这样一路压低自己乱跳的心,跟随到客栈的楼顶上,现在是傍晚了,再坚持一会儿。我发挥常年盗墓的特长,吊着身子偷偷看窗户里面,他在整理行李。
突然,他开口道:“跟了我那么久,你不饿我都饿了。”
啥情况?镇静镇静,应该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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