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我和姐姐打个车就行。”
初俏没有为难他,从学校回山月庭也就不到十分钟的车程,打个车回去就行。
不过初俏打电话给赵盈盈的时候,对方说要跟傅斯年留下来多自习半个小时,让初俏自己先回去。
脑海中闪过废墟里的一幕幕场景,初俏心情有些闷,不太想这么早回去了。
一半为了减肥,一半为了散心,初俏决定步行回家。
吹着夏夜的凉爽晚风,初俏想起了很多事情。
在那场地震意外之前,其实初俏就已经对傅斯年有了些许朦胧好感。
说是爱慕有些不切实际,毕竟她那个时候还是小学生而已,但她在眼中的傅斯年,和周围那些男孩子都不一样。
他身上好像有一种和别人都不一样的劲,明明含着金汤匙出身,却像是沐浴春雨的翠竹,铆足了劲地往上窜,把同龄人都远远地甩在身后。
这样的他足以成为在校园的人潮之中,也能一眼发现的,闪闪发光的存在。
会对这样的人产生好感,初俏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更别提后面又因为地震而产生了交集,两人在生死间走过一遭,这样的好感就显得越发清晰,几乎就要萌生成爱慕之时——
莫名其妙的来到三年后,现实打破了她所有的少女心。
初俏叹息一声。
心情低落地走到公园附近的长楼梯处时,初俏瞥见一角熟悉的深蓝色制服,停下了脚步。
一排排暖黄路灯将底下的阶梯照得明亮,这个点公园附近人不多,但即便是有人,见了这情景也只是加快脚步,当做什么都没看到的快速离开。
因为坐在阶梯最高处的少年面前,站了六七个手持金属棍棒球棍的不良少年,有染金毛的,有编脏辫的,还有剃了个光头的小哥,一看就是混迹社会惹是生非的混子。
这样的人,普通人都知道少惹为妙。
初俏原本也怕,想小心翼翼贴着墙边下楼,可被人围住的少年腰间缠的是一中的校服。
不仅如此。
黑色背心和迷彩裤,这是早上给她校牌那人的打扮。
白天还不太明显,晚上这个坐在台阶上的背影一看,恍惚间让初俏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家里养的阿拉斯加。
她家小黑坐在家门口的院子里时,背影就跟他一模一样。
虽然看上去超大一只,又凶神恶煞,但是从来就不咬人,小时候的初俏常枕在小黑身上睡午觉。<b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