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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它可以比生命更贵重;爱情!它也可以比两百人民币更低廉!

第5章 命运与谎言

倪莎莎有个习惯,她喜欢买鲜花,特别是百合,她喜欢百合的纯白洁净,就如初心。她喜欢闻花香,她喜欢房间里一直有鲜花,这是她认为自己唯一和那些女孩不一样的地方。

  倪莎莎原名倪百合,百合花的百合。

  倪莎莎的名字是被她的父亲用两万块钱换来的,不过现在倪莎莎挺喜欢这个名字的,因为她开始相信命运了,老天让你叫什么就该叫什么。倪莎莎的名字比百合好听多了,谢谢那个该死的嗜毒的父亲和那个不值得同情的懦弱母亲。

  倪莎莎高考结束就来从山里出来了。先去了广东,因为别人说在广东钱只要用手一捞就一大把,而且还能被别人叫靓女,倪莎莎不知道什么意思,别人就告诉她是夸她很漂亮的意思。

  山里出来的十六七岁小姑娘,皮肤黝黑,脸颊两侧红晕。世事未谙,懵懂惶恐。不过倪莎莎从小便聪明灵光,有些事情自己看了,懂了,明了,也便记下了。

  出来打工,都是老乡带老乡。所以都是群体性的,一般整个村出门打工的都是同一种工种。

  倪莎莎被人介绍在一家王子会所的休闲场所上班,当然不是你想的那种,她只是帮助那些红牌打打杂,倒到水。刚开始的倪莎莎也没有人看得上。

  时间流逝着走着,人们无趣的活着,刹那间或许你就老了。

  花季的少女变化的总是很快,女人模样也会越来越诱人,倪莎莎是属于清秀动人的,特别是那双明净清澈的眼睛,宛如夜空中那颗星。

  倪莎莎集体宿舍对面有家餐馆,当学徒的李锋常常会给她带来自己练手后刚炒的菜。

  倪莎莎一边乐呵着吃一边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回锅肉。”

  李锋心满意足的看着倪莎莎说:“我天天给你做。”

  倪莎莎一边乐呵着吃一边说:“天天咋做?你以后有了女朋友咋给我做?”

  李锋搓搓手试探性的看着倪莎莎说:“你...你做我女朋友就行了!”

  倪莎莎停下了手里的筷子,把回锅肉推给李锋:“我不要吃你的肉了。”

  李锋着急了,连忙解释:“我...我...开玩笑的,莎莎,你别生气了。”

  倪莎莎突然笑了,用手刮了一下李锋的鼻子:“就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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