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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妹妹什么的,以拉近两个人的关系,其实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以兄妹之名行暧昧之事,希望有一天对方突然觉悟,发现自己爱的人就在身边。这些只有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才会干的蠢事,成年人是不屑做的,长大后的人目的都很明确,做什么事都讲究效率,懒的搞这种“迂回战术”。

  林晓薇撇了撇嘴,心道:“我呸,蟋蟀的‘蟀’还差不多。”

  就在这时段辰宇开口了:“大家好!我叫段辰宇,是从理一班转过来的……”

  有人开始嘀咕:“高二都过了一半才转学科,是在理科班混不下去了吧?”

  分科的时候没想好,学到一半才发现自己不适合,中途转班也是常有的事,不过大都是由理转文。文科相对容易些,平时不用怎么听课考试也能瞎掰几句,不至于交白卷,遇到个把脾气好的老师,就算你扯得天边地远,只要书写不潦草也能得上几分同情分。而理科就死板得多,不会就是不会,任你有什么奇思妙想也只能空着,因为答案是唯一的,想瞎掰都没法掰,这也是许多择校生选择文科的原因。

  林晓薇并没有注意段辰宇是不是由理转文,只听到他说他叫“段辰宇”,莫名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好像在哪听过,脑子飞快地转了起来。

  原来是上个学期有段时间,林晓薇因为“失恋”心情变得很低落,经常下午放学的时候,一个人坐在小树林的石凳上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那个时候的少女总喜欢伤春悲秋发闲愁,似乎只有作“苦大仇深”状才足以祭奠一段逝去的感情。

  那天傍晚,夕阳西下,正值食堂打饭的高峰期,小树林里静悄悄的,只有微风穿过树梢发出细碎的声响。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段辰宇因为留恋打篮球比平时晚了几分钟,他在路边的水龙头洗了把脸,抱着个篮球打算穿过小树林抄近路去食堂。

  走到一半,斜刺里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拦住了他的去路,定睛一看原来是个干净漂亮的女生。只见那女生红着脸,低着头,怯生生地对段辰宇说:“段辰宇,我,我……”

  女生“我”了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她抬头瞄了一眼段辰宇,很快又低下了头,咬了咬下嘴唇,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然后闭上眼睛一口气说出了准备已久的台词:“段辰宇,我喜欢你,我暗恋你很久了,希望你能接受我。”

  段辰宇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水珠,淡定地问了一句:“同学,我们认识吗?”

  女生一脸懵逼:“啊?”

  “不认识,你喜欢我什么?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了解吗?很多人并不是你看到或者想象中的样子,搞不好我是个表里不一的衣冠禽兽呢,不了解一个人就说喜欢未免太肤浅了。校规第八条明确规定学生不得早恋,所以请你以后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有空就多读点书吧。”段辰宇说完,抱着篮球龙卷风一般逃走了。

  那女生似乎没想到他会拒绝得这么直接,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眼泪大颗大颗地流了下来,过了好一会,才收拾好心情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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