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薇立刻不敢叫了,她咬了咬嘴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沈梦也是女孩子,自己栽了不能拖着她一起下水,她必须想到一个自救的办法。可是,眼前箍在她肩膀上的手力大无比,怎么办呢?
沈梦平时跟在沈威身边,也没少跟人打过架,要是只有她一个人,她大可以放开拳脚大干一场,可是现在,混混手上还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林晓薇做人质,不得不有所顾虑。听说这条巷子里经常有“粉仔”出入,但愿这混混只是为了图财,而她身上正好还有两百多块钱。
沈梦打算破财消灾,于是从书包里翻出钱包,把钱包里的钱全拿了出来,然后递到混混面前低声下气道:“大哥,有话好好说嘛,我这里有些钱,你拿去花吧,就当是妹妹我孝敬你的。你看能不能放了我这小妹妹,她还是个孩子,啥事都不懂。”
林晓薇这个时候反而平静了下来,心道:“我是个孩子?说得你好像是个大人一样。”
混混看了看沈梦手里的钱,不屑地踢了一脚:“这点钱就想打发我,你当我是叫花子啊?”
沈梦的手一偏,钱就跟着飞了出去,手背被踢青了一块,还挺疼的。沈梦彻底火了,把书包往身后一扔,紧接着朝混混身上飞起一脚,正好踹在他的侧腰上。那人没想到这小姑娘胆子这么肥,竟然敢反抗,猝不及防地挨了那么一下,“嗷”地一声松开了圈在林晓薇身上的手。林晓薇趁机甩开他另一只手,转身就跑,跑了好几步才发现沈梦没跟上,原来沈梦因为捡书包耽误了逃跑的时间,被那混混给抓住了。
沈梦刚才为了她不惜出手打了混混,林晓薇不可能把她一个人丢在那里不管,做人不能那么不厚道。当时手机还没有普及,学生的联系方式还是古老的“鸿雁传书”,找电话报警怕是来不及了。她本想跑到马路上找人来帮忙,但是此处较为偏僻,一般到了晚上很少有人经过,即便是有也是一些不三不四的“粉仔”混混,指不定又会招来坏人。
林晓薇脑子飞快地转着,希望能想出一个救人的办法来,可是她愈想愈没边,甚至难以抑制地想到一个荒谬的画面——沈梦被那混混扯破了衣服,自己则在一边抓着头发乱喊乱叫,希望能引起路人的注意,可是路人却漠然地走过……
林晓薇用力地甩了甩头,企图把那些不着调的幻想赶跑,蓦然瞥见昏暗的墙角下有一块大石头,她想也没想,抱起那块石头就往回跑。
此时的沈梦正被那混混掐着脖子抵在墙上,只见他一脸猥琐地笑道:“来啊,来踢我啊,再踢一次试试看!”
林晓薇慢慢地向混混靠近,脚步放得很轻,几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