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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样也好,晚上他们的时间大部分就是呆在沈蔷家或者萌蠢家。

  萌蠢对做饭很有天分。

  其实相处久了,沈蔷的越发觉得萌蠢一点都不蠢,甚至还聪明。

  那些枯燥的数学公式,他根本只看一遍就能记住。

  有些菜谱,他也是看一遍,就能做出和菜谱书上一模一样的东西。

  有时候沈蔷还会怀疑,这货不会是著名的高智商人才吧。

  不过,智商高有个屁用。

  萌蠢的情商低得要命。

  萌蠢的皮肤很好,沈蔷偶尔逗弄他的时候,他的脸会红彤彤的一片。十分可爱的样子。

  有时候,沈蔷还会主动的亲他,可是每次他都像被蹂躏的小媳妇一般,一动不动,甚至睫毛还在颤抖。

  于是,沈蔷发现了。

  萌蠢什么地方都好。

  就是没有什么攻击性。

  作为一个女人,还是喜欢强势霸道有恭喜的男人。

  显然,萌蠢不是。

  不过,沈蔷对萌蠢越发的喜欢。

  天知道,这个世界要找到一个对你百依百顺,温柔体贴还聪明的男人,是多么的不容易。

  甚至,因为对萌蠢的过度关注,沈蔷都逐渐的忘了唐潇。

  忘了那个给她带来了灭顶之灾的男人。

  不过,沈蔷忘记了唐潇,唐潇不一定放过沈蔷。

  这一天,萌蠢去参加一个学术研究会了,那一周就没在家。

  沈蔷有些无聊,这只萌蠢,开会的时候都不知道玩手机,她发一条短信过去,他一定要等到开会完才回过来。

  真是呆蠢了。

  可是,没有萌蠢的日子寂寞又无聊。

  沈蔷几乎是数着日子,等着萌蠢回来。

  但是,她没有等回来萌蠢,倒是等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他们这个县城并没有想象的发达,当唐潇那标志性的骚包保时捷大大咧咧的开在校门口的时候,沈蔷就知道有些事情不能逃避了。

  自然,沈蔷是一个倔强的人,太过倔强的人总有那么一点口是心非。

  沈蔷是恨唐潇的。

  本来以为她一已经能坦然的面对了,可是当唐潇那张混账的脸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沈蔷还是有一巴掌招呼过去的冲动。

  她自认为保持路人马上闪走就算了。

  免得避免血光之灾。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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