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这类词就火大。
以前她的确是觉得念念不忘挺丢人的,但现在人人都跟她说这样真的很丢人,她反而叛逆起来。
有什么好丢人的?有的人就是长情,长情不是优良品质吗?
今亦夹了一筷子土豆片塞她嘴里,“好好吃,别说话了。”
周周识相地没再做声。
过了会,她才问今亦:“你周末有时间么?”
“这周末么?”
“嗯。”
“有,但是我打算休息,出远门就别叫我了。”
“不出远门,”周周朝她抛了个媚眼,“陪我逛逛街,周日有相亲。”
今亦嫌弃地啧了一声,“相亲?”
“你不懂,”周周一脸沉醉,“家里人帮忙介绍的,听说是个大学老师,我看过照片了,长得……嗯,你懂得,很合我的心意。”
今亦倒是懂周周的审美。
在这个人人都爱狂拽酷炫霸总的年代,周周依旧坚持着粉温柔男二,粉的格外彻底,多年来从未动摇。高中时期她就对一个学长死心塌,费心费力追了一年,今天小饼干明天冰红茶,别人打个篮球都会凑上去观望,结果人家热爱学习没搭理她。
后来周周痛定思痛跑去读了个师范学校,学的是正正经经中文系,最后出来做文案策划,写的一手好文章,情感经历不多,但最擅长写感情类,以自己为蓝本创作了无数疼痛青春故事,小号收获了一堆青年粉丝。
“好吧,明天什么时候?”
“看我几点起床吧。”周周说。
今亦:“……”
她刚想吐槽周周满不在意的态度不端正,手机忽然响了。
陌生来电,但是是本地号码。
今亦按了接通。
不是她以为的骗子或者推销,但也没差太远。
是她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亲爹。
今亦出国七年,这个亲爹一通电话都没打过,现在不知道从哪得了消息,终于想起她这个女儿,特地抽出时间要跟她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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