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鞋时,衣角被人拽住。
不回头,我也知道是谁。
“我去喝水。”睡过一觉,疲劳褪去大半,我也就有了耐心。
“我也去。”小王爷顶着乱发坐起来,手依然拽着我的衣角。
我叹息自己跟看孩子的老妈子一样。
大堂里有好几个人正在擦桌扫地为开店做准备。
或许因为我和小王爷是从大通铺走出来的,并没有人过来服务。
我只好自己动手。
茶是冷的,味道也重,喝一口睡意全消。
小王爷伸舌在杯中水面点一下,气道:“这是人喝的嘛!”
我没吭气。
昨晚的跑堂瞅见我们,撒着欢跑过来:“小哥,做早饭吃吗?”
我茫然,“还不到点吧……”
跑堂笑,“该准备了。”
我放下杯子,摇头:“我们早饭不在店里吃,没钱了。”
其实还有三钱银子,可那是青月最后的家当。
而且我俩决定将其作为救命基金——也就是说,不到万不得已九死一生的地步,绝不动那三钱银子。
跑堂伸出手指摆一摆,“小哥的衣服和玉簪,抵掉房钱和昨晚的炒饭,还有的剩呐。”
小王爷拍桌子,“你还有脸说,炒饭不是她做的嘛!有你们什么事!”
跑堂瞥眼小王爷露在外面的胳膊腿,掏掏鼻孔:“柴火食材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哪一样不是我们店的?”
我喝口凉茶,抢在小王爷前头说:“小哥,我知道衣服和玉簪抵住宿绰绰有余,多的呢,我也不叫你退了。请你想办法帮我叔找件合身的衣服来,好不好?”
“我才不穿他们的衣服!”小王爷瞪我。
我冷笑:“好啊,那你就这么回京城吧。”
心狠手辣如小王爷这般的人也是要脸的,在客栈里肯赤膊光腿可以说是环境使然。
这里人人短衣,人人不拿他当小王爷,他的架子摆了没用,干脆也就随波逐流没皮没脸起来。
一旦出门,这就很不雅了。
跑堂拿来的衣服刚好合身,我以手做梳帮他用腰带扎起长发,布衣布鞋的小王爷朴素得像参加变X计后忘被接回家的富家少爷。
想到这里我笑个不停,他气得直嚷:“你要赔我一支发簪的!”
我哈哈大笑:“赔赔赔,你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
说完我趁他再次发飙前跑去了厨房。
原来跑堂撺掇我做饭是因为他们店中住了一个挑剔的公子哥,店里主厨拿出毕生绝学做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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