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上门,开着灯。
向晚盯着浴室大镜子里的自己,心脏咚咚咚地乱跳。
她从未见过嘴唇是如此殷红的颜色,像是熟透的草莓,鲜艳欲滴;再顺着嘴唇向上看去,耳骨处若隐若现一道淡红色痕迹,那是最后,林钦咬住的地方。
向晚恍若隔世,根本不敢相信镜子前的人是自己。
她,真的和林钦接吻了?
而且还不是简单的擦边而过,是真正的唇舌交缠。
向晚从来都不知道和一个人接吻是这种感觉,甚至,如果这个人不是林钦,她也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接受这样的动作。
可一切,只因为是林钦,所以她完全没办法拒绝。
“冷静,冷静……”向晚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闭上眼,开始洗澡。
十五分钟后,向晚穿着睡裙从浴室出来,发烫的脸颊已经冷却下来,唯独嘴唇的色彩在瓷白皮肤映衬下,更显鲜艳。
客厅内,江影依然在忙碌。
向晚发现她是在收拾行李,甚至连摆件也在打包,顿时震惊:“江姐,你这是要做什么,搬家吗?”
江影身体僵硬了半秒,而后直起身,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来:
“晚晚,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要回老家了。”
“什么时候的打算,为什么……”向晚一时难以接受,江影是她大四开始租房后的第一个室友,两人相处了三年,一直关系融洽,江影就和她的姐姐一样。
可是,这么温柔又漂亮的江影,居然要走了。
“你知道的,前阵子我跟我前任分手了,家里又一直催着我结婚。”江影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与辛酸,但却意外的平静,“云城的房价又这么贵,我今年三十岁了,我觉得我这辈子可能都无法靠自己买得起房,所以,还不如早点回家。”
“江姐。”向晚咬着唇,欲言又止。
她知道,江影做出这个决定,一定用了许多勇气。
习惯了大城市生活的人,会贪恋这座城市的繁华。
但再怎么繁华,城市里没有了自己相依为靠的人,繁华便只是枷锁罢了。
回到家乡,看似不理智,又何尝不是一种选择呢?
江影显然已经看开,她走到向晚身边,温柔地拍了拍向晚的肩膀,鼓励她:“晚晚,你和我不一样,你可以在这个城市立足的。”
这句话向晚翻来覆去地回味了一整夜。
的确,向晚的收入哪怕在云城也算高薪,而且工作内容相对轻松自由。
可向晚不是本地人,至今还在租房住,如果她真的想在这个城市立足,那么势必,她需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这个房子可以不大,甚至可以破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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