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那就好!我知道谁脱粉你都不会脱的!
群主:你今天晚上有事吗?要不,帮帮忙呗?
向晚看了眼时间,的确还早。
最凑巧的是连更新她早上都写完了,所以,似乎没什么理由拒绝。
于是向晚回复群主: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就个人的力量,不参与组织。
群主喜出望外,连声答应,然后发来了投票链接。
向晚粗略一看发现,这次投票确实还挺重要,是国外某权威时尚杂志官博搞得,可能最后会影响到上封面的时尚资源。
虽说以林钦的咖位,上一个杂志封面不算难事。
但身为粉丝,心里肯定想林钦有该有的牌面,必须给争取上!
向晚打开链接的时候,投票已经开始。
不出所料,林钦排在第一,不过和后面几个人的差距并不算太大,甚至随时有被赶超的可能性。
难怪群主着急的找她,看来也是不争馒头争口气。
投票这事儿向晚在行,她有专门的文档存着那些小号。
登录投票分享,然后退出继续登录。
这是一个非常机械也非常漫长的过程,可因为有对男神的爱,所以,一切都值得。
向晚从五点一直忙活到七点。
足足两个小时,不停地登录投票登录投票,操作到手指酸痛。
终于,二百多个小号完全用完。
一个号可以投一次,然后分享到扣扣,又可以拥有第二次机会,向晚的二百多个号,每一个都投足了两次,只她一个人,就贡献了五百余票。
投完票,向晚心满意足。
“大功告成!”她喜滋滋道。
“我去晚晚你发什么疯呢?”丫丫突然惊呼出声。
“怎么了?”向晚不知所措。
丫丫拿着手机,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你登录错号了吧,拿作者号给林钦投票,这下所有人都看到了。”
“什么?!”
向晚差点没被自己气吐血。
她颤颤巍巍打开微博,然后,点开自己作者大号。
“妈耶……”
惨,太惨了。
若是只投票也就算了,可向晚习惯性的在投票里还加上彩虹屁。
于是乎,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