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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过母亲的痛苦,但是一个人若是在一天失去了原以为幸福的家,还被流言所辱,面对世界的恶意,走投无路之下结束生命未尝不是最好的选择,世间爱慕者若不是看重权势容颜者经此也可以分辨出。

  他名义上的父亲,本名林发财,长相平凡还是个天生的大胖子,但家里是富商,别的不说,至少可以一辈子锦衣玉食,年轻时虽是纨绔子弟但好歹没有染上陋习,不过能让他母亲心甘情愿嫁给他也就是凭的两个字“痴情”!

  书香门第一般对这种充满所谓铜臭味的商人都是瞧不上眼的,本来林发财爱慕何秋燕算是一段无望的爱,但是一场意外,一种坚持,终是抱得美人归。

  当初被赶出家门的何三小姐是在跳河自尽的时候被林发财捡回去的,大寒才到不久,河水是刺骨的寒冷,当时知道有林言的时候,何三小姐本是想打掉的,但她当时心病难医,再加上身体染疾,林发财给何秋燕请来的大夫说的是若是当时打掉这个孩子回伤及到何秋燕的身子,以致于终身不育。

  何秋燕无所谓的,当时心如死灰的她怎么会在乎这些,可是林发财在乎啊,不是在乎的她会不会有孩子,而是怕她留下病根,当时一个大男人硬生生的下跪求她,何秋燕心软了,也就有了林言。

  五年时间,软化了被冰封的心,何秋燕答应了林发财的求婚,但在成婚的前一天,何秋燕找到了林言,告诉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极为残忍的事实,也是对她自己极为残忍的自我剖析。

  她说,你是我的孩子,一个和不知名的采花大盗的孩子,但是我却情愿没有你,因为你的存在时刻都提醒着我,那个污点,我可以养着你,但是不可能像其她母亲对她们的孩子那样爱着你,你要乖乖的,不能惹事,更不能像你那个亲生父亲一样做出些让人无法原谅的事……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一向理智大方,知书达理的母亲的哭泣,是的,她只允许他叫她生疏的母亲,不允许亲密的娘亲之类的称呼,当然对于父亲也是一样的。

  林发财对何秋燕是极为好的,为了何秋燕不被流言所扰,成婚后就带着一家人以及家产搬到了白家村,而且连带着对林言也是爱屋及乌,虽然林言不是他儿子,但对林言也是衣食无缺,相见时也很和蔼,从某种程度上说,林发财是比何秋燕对林言还好的。

  由此林言本不是不可以任性的,而是被逼着懂事,七岁应该是最渴求爱的年纪,但他的母亲和父亲就是真正名义上的不含感情,养育他,请人教他,或许是出于那个已经死掉的温柔善良何三小姐最后的责任使然了。

  所谓书读百遍其意自现,可一个书房的书就那么多,几年了有何止看了百遍,但是他没有任性的资格,既然无法撒娇要着新的书,那旧书也是可以将就的,也许会有新的感悟呢。

  只是平时很容易就看进去的书似乎让他无法集中注意力,盯着书半天未曾翻一页,脑袋里一直浮现着那个黑瘦的女孩儿,那是他的第一个伙伴,她很好,就是……

  好像很喜欢逗他!

  所以乖孩子就是乖孩子,就这么一想,脸上的红晕就不受控制的飘了出来,哪里能和那个别说有不有脸红的,大概有脸红也看不出来的皮孩子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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