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次耐心的重复。
正要关上门的那一刻,她突然想起来,赶忙叫着,“沈黎安,今天晚上,别忘了,一定要回来陪我吃饭!”
门关住的声音也将回答隔绝在外,她都怀疑她有没有听到,或者同不同意。
2
吃完面包,公车也来了,上去之后,还好,人不多。她挑了窗口的位置坐下,外面的一切向后退,思绪也固定的在这几年间或者更远的时候,飘荡起来。
好像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摸摸自己的手,早已经没有从前那样白嫩细滑了,前些天工作不小心烫到了手掌心,现在还留着淡淡的红印。
现在,这是一双要生活的手。而且渐渐的,这双手会越来越粗糙,不复昨日。
可她在乎的不是这个,不仅是手,还有脸蛋和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会因为之前的富养呵护而对如今的忽视磨砺来奋起反抗,然后,到顺从再到坚强。
她刚来B市的时候,真是太糟糕了。一个人像游魂似的在街上飘来荡去,天黑了也不知找个住处,若是人不用进食,不用休息,只怕她会一直这样飘下去了。
后来她用身上的一些积蓄,只租到了地下室一般昏暗的十平米左右的小房间,没有窗子,没有洗手间,没有风扇,和她真是相配,一无所有。
她真是没吃过苦的,竟不知这社会还有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房子,不过她只用了一会会的时间来缓冲。接着安慰自己,好在能够遮风避雨,不至于睡到大街上去。
第一夜是最漫长的,在如同煤油灯一般昏暗还摇摇晃晃的灯光里,她辗转难眠,凌晨微亮好不容易有了睡意,却被外面嘹亮的汽车喇叭给震醒了。不夸张,真的,她感觉每辆大车带着笛声走过,自己的小破屋都会震动的跳起来。
好了,那段艰难的日子不加赘述,就是窘迫到极点,再多一点。
可若轮到吃苦,她沈黎安还算不上,她若是如祥林嫂一般天天把那段食不饱穿不暖的日子挂在嘴上,好像自己经历过大起大落一般,别人一定会厌烦或者不屑一顾:你那算得了什么呢?我当时比你更难呢。
至少她四肢健全,头脑不傻,身体健康。只身一人,也就没有包袱。
再怎么,都可以活得下去。现在对比之前,是稳定了些。说说她这个舍友吧,是她在这个异地呆了半年后认识的,她的名字很特别:途塔。
黎安在酒吧当服务员的时候认识的,她是酒吧的驻唱歌手,人气很旺,有个性有特点的往往很能吸引人注意。
酒吧每晚都有人来唱歌,不是每天都有她的节目,但她也是每天固定的时间来,抱着吉他,静静的坐在下面,不时的拨几下,头低着,短短的头发下露出蓝钻耳钉,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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