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烛制作颇费功夫,价钱就太高——毕竟人人用来点火的物事太昂贵了,谁来买?又还和火折子一般会有自己燃着。晓得的人倒是不多了。”
“后来就是宋初的时候了,陶穀在《清异录·火寸》记载‘夜中有急,苦於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黄,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燄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与这个应该是一样东西,不过是叫了不同名儿。”
丁香听过,立刻道:“还是大小姐知道的多,我原以为这样新鲜东西拿来,能在小姐面前卖个巧儿,没想到小姐自己前前后后知道的一清二楚。”
祯娘微微一笑,又摇了摇头,才道:“我也是只在书上看过,多亏你才看到这个。你是从哪里买来的,明日你从子夜那里拿些钱,替我多多买些来。”
丁香十分不解,道:“小姐要这个做什么?这东西也就是看个新鲜罢了。价儿十分贵呢,这一匣子也只有二十五支,却要两钱银子。买来做什么?家常用家里不是用不得,但是这可容易自燃,如何用的!”
祯娘只道:“不打紧,买来后把我几个石头的盒子翻出来,恰好用来装这个,也燃不着。况且也在我这里放不了多久,我打算请家里的匠作来看一看能不能仿制出来,这是个好生意。”
丁香更加奇道:“小姐怎会想做这个生意?这可不赚钱呢!这样东西至少是殷实之家才能日常用着。但是又是这样危险,谁要?就连买这的那家铺子掌柜也是直摇头,直后悔当初看货后觉得稀奇好用就进了货,如今实在卖不出去,放在铺子里害怕烧起来,只让伙计时时盯着。”
祯娘轻轻戳了丁香的额头一下,只道:“这一听就是外行话!生意可不是这样的。我问你若是这‘点灯儿’价贱又不自燃,你会不会用它?”
辛夷口快道:“自然用它,或者那些贫贱人家还是觉得不值得,但是一般人家都是会用了。一点小钱不在意的,自然想要方便省心,更何况就是火镰、火折子,也是都要钱的。”
祯娘这才认同了,道:“所以做生意的要这般想——这东西是不错的,那就要想法子把不好的地方去了,价钱降下来,也不要随意就自燃了。”
辛夷恍然大悟后就是更大的疑惑:“那小姐要如何才能做到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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