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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大艺术家39

你见过大雨吧,是的,你一定见过。

那你见过大火吗?熊熊燃烧的火焰,吞噬着一切。

可你见过,大雨中的大火吗?

这个夏天,许飞永远记住了这个夏天。她既没有看到大火,也没有看到大雨中的大火。当她途经那里时,连火星子都没有了,只剩下,一地的残骸。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定是一个玩笑,是陆思瑶的恶作剧,或者根本就是,上帝的无聊之举。这一定不是真的,她一定还在噩梦里没有睡醒,快醒来快起来,不要再做梦了。

她至今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陆思瑶的场景。她身穿一条长裙,连颜色都不记得了,究竟是绿色,还是红色,或者干脆是黑色。想不起来了,但她从门外走进来的那一幕,就像卡带的胶片一样,不停在许飞眼前重复播放。

她的眼前划过她的脚踝,手腕,最后定格在脖颈。那脖颈优美得仿佛是虚幻的艺术品,而不是人体真实的某个部位。

当时,她想什么来着?噢,她在想,这女人肯定是上帝最杰出的作品,是宠儿,是天使。

为什么定格的是脖颈,却不是面容呢?是不是,用不了多久,她就记不得她的模样了?会不会最后,她像不曾存在过一样,永远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了?

她会不会,就这么,忘了她?

还记得之前说过的,陈可和思瑶彼此互送的猫和狗吗?桃桃和花花。

那其实并不是定情信物,而是分手礼物。就在陆思瑶从日本回来以后,陈可向她提出了分手。她自然很意外,但也没有挽留。只问了一句:你决定了吗?

自此,两人解除了恋人关系。还彼此送对方一个新的小伙伴。

许飞以为,这就是故事的结尾了。虽然有遗憾,但人和人的缘分,通常如此奇怪,原本不是一对儿的男女,最后总逃不过分开。毕竟,与一个精神不一致,物质也不那么一致的异性或同性相伴终生,其实要远比单身一辈子,还需要更大的能量。<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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