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字是莫默生命里唯一的光。
她每天都能想方设法从周围的人口中,了解有关他的事迹。
听说他高一时数理化接近满分,高二时被理科班几个班主任同时争抢差点吵架,当事人却施施然选择了文科,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听说他是校篮球队主力,带领着一群文弱的书呆子,在市篮球赛上首次击败死对头二高,当时学生的尖叫差点掀翻体育馆顶。听说他总是“不务正业”参加五花八门的社团,却常年盘踞年级前几名,而且他户口落在江城将来要回到江城高考,老师也拿他无可奈何。
一笔一画加深了她心里这个名字,年少时总是喜欢追逐炫目的光,若能遇见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不憧憬?
每天被班任强行缩短一半的下课时间里,她会不惜放弃去卫生间和小超市的机会,特意绕过他班级的窗外,看一眼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的那个人。高三的重点班分秒必争,经常不休息,他不是在低头做着难解的试卷,就是单手支颐眯着双眼,听着老师的讲课,指尖漫不经心的转着笔,懒散又认真。
放学后他会去球场打球,很多很多女生去围观,她也挤在观众席里,一边吃着包子做晚饭,一边手里拿着一本英语词汇假装在学习不是很热衷的样子,却往往被球场上那个帅气利落的身影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单词永远只背到第一页第一行abundant。周遭女生为他一个三分线投篮大声叫着“顾锦年我爱你!”,她却躲在人群里从来不敢出声。
后来,他高三毕业,顺利考上了江大离开一高,她难过了好一段时间,失魂落魄,度日如年。直到终于决定以他为目标而努力,高三最过艰难的三轮复习期日日夜夜,她崩溃到半夜偷偷躲在被子里咬着枕头哭,唯一的动力,就是追上他,努力追上他,至少要和他在江大相遇,能够堂堂正正站在他面前说一句,我喜欢你。
这个幻想,至今也终究只是幻想。
然而还是感谢你,感谢你如此耀眼,做我平淡岁月里的星辰,青春此行,我到底留下了回忆。
第 4 章
新的一周,新的开始。
上午的课是人权法,老师是位十分懂得,呃,自娱自乐的老师。每每上课时,都是底下同学一片昏昏欲睡,他一个人在台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一会儿功夫,就能从世界人权现状讲到美国FBI日常,到中外常规军用武器对比,现在正在讲论AK47的后坐力强弱。
最最关键是,这位老师语调含糊不清,一句话有半句都不出气省略过去,简直节能型永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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