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不怪沈明轩眼拙,原著,从城里下乡时,是一个瘦弱白净的少年,带着书香气息和对社会的无限热忱投入农村,而此时,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劳作下,当初白净的皮肤,此时已经深了不知道有多少度。
就更不要说,他换上了农村用来劳作的粗布衣服,以及丝毫没有注意打理的发型,将近一年不见,认不出来,很正常。
沈明轩的手,还握着门把,他不自觉的紧了紧,然后将门关上,“没有,只是你变了许多。”声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
沈云和也不在意,把手里沾满了黄土的布包,随意的往布艺沙发上一丢,就这样坐了下来。
“明轩,谁来……”余招弟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在看到沈云和以后,后半句话直接咽进了喉咙里,她勉强让自己扯出一个笑脸,“云和,这是回来探亲呢?”
见他没有回答,她把自己那双油腻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眉眼里都是虚假的关怀:“在家里吃饭、过夜吗?我不知道你要回来,没有准备你的晚饭……”
“阿姨,看您说的多见外,没有准备我的晚饭可以再做嘛,我又不是客人,多等一会儿没事的。”跟原主的老实巴交不一样,沈云和完全是一副不怕麻烦人的样子。
这个时间段,沈庆林应该在离家不远处的公园里下着棋,随时都有回来的可能,而且此时,还没到余招弟和他撕破脸的时候,毕竟他这个老实人,以后可是要为家里做贡献的。
“呵。”余招弟在心里冷笑一声,换作是以前,估计此时他就已经找借口出门去散心去了,然后会在外面自行解决晚饭,可不到一年的时间,没想到脸皮竟然变厚了。
“行,怎么不行呢?你难得回来,阿姨马上去给你把饭蒸上。”她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沈云和拿起桌上的水壶,熟练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许久不见,阿姨还是跟以前一样亲切,还记得当初给我报名下乡时,您说,我就跟您的亲儿子没有区别,我就刚回来,就感受到了浓浓的母爱……”
余招弟只觉得自己一口气梗在喉头,她回过身子,狠狠的踢了一下脚边的凳子,没想到用力过猛踢到自己脚尖,立马疼得呲牙咧嘴。
也不知道这小子在乡下是吃错了什么药,当初虽然也很听她哄,不过多少有些不满的情绪,为此还惹沈庆林生了好几回气,没想到这次回来,转了这么大的性子。
她才不管沈云和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探亲假也就那么几天,等到明年,她一定要让沈庆林把工作岗位提前退给明轩。
余招弟估摸着沈庆林也快回来了,在这关键时刻,好后妈的形象可不能毁于一旦,她只好一边吸着气,一边又进了厨房。
等她蒸好米出来,沈云和却已经不在沙发上了,而是已经进了卧房。
沈庆林这套房子是标准的2室1厅,以前秦香槐还在的时候,原主是一个人住一间屋子,等后来沈庆林娶了余招弟,原主的床也被换成了上下铺,和沈明轩睡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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