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妇人去哪儿了?”
汉子浑身一僵,他终于看清了裴澜之和陵珑不似凡人的仪态,这才眼神几变道:“你们是谁?原那妇人怀了鬼子,自知无颜面对婆母,自行离去了!”
裴澜之道:“什么鬼子!灵胎现世,方圆十里百邪不侵!”
汉子道:“是道长说了,那妖孽会害我们全村陪葬!”
哪里来的搅混水道士!陵珑冷声道:“孩子呢?”
“自然是埋了。”
汉子脸色有异,裴澜之见状心中了然,单手抽出腰上系的短刀,冲他一指,“滚!”
汉子吓得脸色一白,闷声掉头跑了。
裴澜之径直踹开贴了封条的门,血腥味顿霎时扑鼻而来,入眼就见那简陋的石床和被褥上全是血——只怕那妇人得把全身的血液都流干。
屋里没人,他们走访了附近的猎户,结果家家闭户,没有敢回应者。
“怎么办?”裴澜之问道,其实他也不懂陵珑为何要带他来到这里看一个所谓的吉兆。
陵珑答应过荆雨,不能把实情告诉裴澜之,可是眼见裴澜之在情爱一途实在愚钝,如果他不能帮他一把,且不说荆雨去了裴澜之会不会留下遗憾……如果这对于荆雨来说是一线生机呢?
他点拨道:“荆雨心善,在你和他之间,能有孩子缓冲一二,再好不过,加上这灵胎生来吉利,召入宫中抚养是应该的。”就好像曾经抚养裴澜之那样,如果荆雨愿意用心接纳这个孩子,那么他离世的时候是否会留恋?是否会不舍?如果他能有一个新的牵挂,是不是就能怀有一点点对未来的希望?
裴澜之没能全然理解陵珑的用意,只是心想,寻常百姓家夫妇不和,有了孩子以后也能关系和缓,这倒是个好主意。
他和荆雨这么多年,他们……他们还有过肌肤之亲……按照民间的习俗,他们算生米煮成熟饭,这会儿,也是该有孩子的年纪了。
荆雨哥哥要是不喜欢他了,有孩子夹在中间,也能缓冲一二。他的耳尖有些发红,对待寻找灵胎更上心了一些,也就再不提陪伴陵珑前去祭拜的事宜,与陵珑相谈结束后,于归宁山下分道扬镳,回了邺城,通知官府调查此事。
就在骏马狂奔往回赶的路上,他路过了一家搭在街角的馄饨摊子。
他下了马,面前支起的摊子简陋得仿佛摇摇欲坠,但在他的记忆中,老板已经在这卖了十几年馄饨了,手艺好,馄饨皮薄馅大,鸡肉掺一点点虾泥,一勺新鲜葱花,用骨头熬成的白汤淋上芝麻,再配几滴香油,能香得街边玩耍的小乞丐个个口水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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