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冬梅其实养了一群鸡。但她是个很节省的人,一方面想要攒钱供自己女儿读书,一方面还得攒钱供她大伯家那个无底洞。
大伯是孙菊花的大儿子,陈鹏飞的大哥,名叫陈鹏山,25岁的时候由孙菊花出钱给娶了个媳妇。但是孙菊花是个不好相处的人,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恶婆婆。大媳妇受不了她的磋磨和谩骂,在家一绳子吊死了自己,留下个儿子。家里没有女人哪里还能叫个家啊。所以孙菊花就搬过去和大儿子和大孙子一起住。还出钱置办了两只装猪的笼子,架在自行车后座上,叫大儿子去买了小猪仔,再运到不同的村里卖,这样好挣钱补贴家用。
乡下管这种营生叫挑猪。挑猪辛苦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这样挣的钱有限。孙菊花看小儿子是个老师,吃公家饭,叶冬梅又是个勤劳的,家里养鸡养猪,地里栽菜田里种稻,天冷了还去前面的坝上砍柴回来烧,就觉得小儿子家里有钱,安心的拿了小儿子家里的钱和东西来贴补大儿子家。
就不说陈鹏山家里点的煤油灯都是从叶冬梅家里拿过去的了,就是陈鹏山现在骑着用来挑猪的自行车,那也是叶冬梅家里的。
是辆永久牌的自行车,很结实,耐摔。买的时候花了一百五十块。当时陈鹏飞每个月的工资才三十一块五毛。
攒了近半年的工资才买下来这么一辆自行车,结果就被孙菊花借去给她大儿子挑猪用了。当时说是借,可这都三年了也没见还回来。
其他被孙菊花零零碎碎拿过去的东西林幸也不想去想了,反正以后她总要全都拿回来的。不过现在她最重要的事还是抓鸡。
抓鸡说起来是个简单的事,可做起来就会发现是个很难的活。
同样是用两条腿走路,但鸡可就要比人灵活多了。东躲西藏不说,还扑扇着翅膀到处飞,同时发出一连串的咯咯咯的噪音。
于是最后的结果是,林幸鸡没抓到一只,头上倒是多了一根黄褐色的鸡毛。
漂浮在一边的666一个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了声来。
立刻就有一道幽怨的目光飘过来,同时林幸幽灵一样的空灵声音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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