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曼叼着烟看他一眼:“大概。”
“大概?”耶稣布挑眉。
“要我说肯定会。”拉基说。
“哦?你怎么这么肯定?”耶稣布很感兴趣的问。
拉基笑起来:“头拿的是他从西海弄来的最烈的酒,传说酒量一般的人喝上两碗就能昏睡三天三夜。酒量最好的人也喝不过两斤。”
“小墨的酒量是很好,不过……那么两坛子酒,一坛子足足有五斤。你觉得小墨能支撑到什么程度?”
“还有,这酒的酒劲上来的很快。后劲更是火烈十足,能把人喝傻了。”
耶稣布……
贝克曼……
突然感觉他们家白痴头太过无耻了怎么办?
“小墨太大意了,竟然没发现头的狼子野心。”耶稣布摸着下巴说。
“耶稣布,你这么说头不大好。”拉基说。虽然他也这么觉得,不过他绝对不会说出来。
耶稣布白他一眼:“当着小墨的面我才不这么说。”
“不过说实话,头也真够有耐性的,竟然能花费三年多的时间去给她养成一个习惯!”这份心思不叫人佩服都不行。
特指他家头连着三年多每天晚上都差不多这个点去找少女喝酒,给少女养成这样一个习惯这件事。
拉基不说话了。
贝克曼慢悠悠的吐了几个烟圈出来。
“耶稣布、拉基、今天晚上我们去甲板上睡。”说着,他站起来打开门走了出去。
“顺便把人全清了。”走到门口时,他又说了这么一句。
耶稣布瞬间就明白了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于是,他“啧啧”了两声,便跟拉基一起走出去悄悄地开始了他们的清人行动。
为了他们家这个年近四十才开花的白痴头的“幸福”生活着想,他们所有人今天晚上就集体在甲板上睡一宿。
很快地,他们就把所有人都清了出去。把整个空间都留给了他家即将开花的白痴头。
而被他们认为即将开花的白痴头香克斯,他这会儿正在为一脸酡红的人倒酒。
“这酒喝着怎么样。”他端起酒碗喝了一口。
“唔……相当不错。”可以说这是她近年来喝过的最为香醇的一种酒,好喝的让人停不下来。虽然现在感觉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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