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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到今天,照旧热热闹闹,走势看好。

  

  客栈分前后进,后进住人,前半部分改作酒吧,酒吧如果只供人喝酒,那就泯然众人,啊不,泯然众吧了,所以毛哥绞尽脑汁,要让酒吧别具特色——他隔三差五就要抛出个主题,比如讲鬼故事、玩杀人游戏什么的,邀到店的客人一并参与,嘻哈一场,宾主尽欢。

  

  这一晚的主题是,我的神奇朋友。

  

  大家都很踊跃,你方语罢我登场,但后半程有人偷换概念,“神奇”变成了“极品”,场子遂成吐槽大会。

  

  有人爆料自己的朋友爱撕脚皮,但不全撕掉,非让那皮支棱在脚底,皮撕得多了,乍看上去,如同脚踩瓣瓣莲花……

  

  这比喻,莲花听了想变倭瓜。

  

  还有人牢骚说朋友爱收集身上的汗灰,搓啊搓的搓成了灰条,珍而重之收在玻璃瓶里,单等积满了捏个袖珍版的自己……

  

  毛哥先还积极参与,后来就只剩了干瞪老眼听的份儿,边听边阵阵恶寒,心说自己真是老了,原来现在年轻人的口味都这么重了。

  

  好不容易捱到十一点散场,毛哥张罗着收拾台面,而边上那群贡献了无数反胃故事的人意犹未尽,三两聚头,仍在交头接耳。

  

  毛哥正拖齐桌沿,有个十七八岁的圆脸小姑娘凑上来,问他:“老板,你讲的那个叫神棍的,真有这人吗?”

  

  毛哥说:“有啊。”

  

  他这些年,交过不少奇奇怪怪的朋友,但始终觉得,说到最“神奇”,除了神棍外不作第二人想:这人多匪夷所思啊,二十来岁时就宣称要去各处游历、遍寻玄异故事、做灵异世界第一人,居然说到做到步履不停,但凡听到怪异的故事传说,就拿笔认认真真记在本子上,二三十年下来,积满了几麻袋。

  

  起初,神棍还真就不嫌重,拖着个麻袋跋山涉水,直到前几年,才在朋友的劝说下把这些笔头记录逐一电子存档。

  

  小姑娘咋舌:“那现在呢,他还到处去游历吗?”

  

  毛哥说:“没,歇着呢,说是要整理资料研究课题什么的。”

  

  神棍早先居无定所,后来托了朋友的福,在云南一个叫“有雾镇”的地方得了幢旧式大宅作居处,不过不是一个人住,那宅子里除了他,还住了个怪里怪气的阴阳脸。

  

  小姑娘有点遗憾:“怎么不出去了呢?”

  

  毛哥随口回了句:“老了呗。”

  

  兴趣哪有一成不变的,再说了,所谓“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都好几个“岁岁年年”了,人当然会跟早些时候大不一样。

  

  小姑娘不以为然:“那不对,他又不是这两年才老的,他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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