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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赘婿以后,不仅仅自己要随妻姓,孩子要随妻姓,也没有走仕途的机会了,甚至出门与人交往,都要比旁人低一头,你才十五岁,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

  汉书里头曾说,家富子壮则出分,家穷子壮则出赘,也就是说,只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贫家子,才会去跟人家当赘婿。

  哪怕妻主是郡主,但依然是很没有面子的事儿,少不了要被人背地里说闲话,若是看得开的人,可能不痛不痒的也就过去了,就像他一样,‘惧妻’的名头背了十几年了,但是却一点不往心里去,但要是看不开的人,恐怕要做出伤人伤己的事儿来了。

  “您说的这些,我都清楚,我自己都不想姓白,也不想让我的孩子姓白,至于走仕途,我都五年没摸过书了,还走什么仕途,而且说句不怕您笑话的话,比起做官,我更喜欢做生意。”都说商人市侩,但起码人家活得真实,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去糟践人。

  方之平继续牙疼,底下的年轻人,的确是实诚,可以说是太实诚了,这话是应该在女朋友她爹面前讲吗。

  不过实诚也有实诚的好处,方之平倒是对这孩子有了几分的好感,长乐会选择他,肯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毕竟谁养的闺女谁知道,那眼光也不是一般的挑。

  “长乐是我跟她娘的掌上明珠,不可能你说几句话,就把她的后半辈子交给你,这样吧,我跟你布置几个任务,能完成的话,再过来找我,这期间,你不能和长乐有任何逾礼的行为。”方之平认真道,这性子有点偏激,得慢慢磨,等磨的差不多了,再看看这小子会不会改主意。

  白寒晖过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也没含糊,爽快的应下来了,对方如果对他没什么考验,随随便便就应了他做长乐的赘婿,那才奇怪了呢。

  他虽然年龄不大,但也知道比起白黎轩那样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深情’,但实际上身边从没少了红袖添香的女子,方伯父这样,一心一意守着一个人过的,才算是真正的深情,那些惧内的名声,不过是一些人的嫉妒罢了。

  从长乐身上就能看出来,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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