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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的遗忘速度是光速的,除了很早之前的老粉在微博底下评论“我都等到大学毕业了,你还没写出来,”周嘉时现在基本也无人问津。

  那写什么呢,写那些上流社会里绝望主妇的寂寞心事?她观察了母亲一段时间,除了知道她会在父亲晚回来的时候叹叹气之外,也没见母亲有什么不满。写写行业剧?可她从毕业就没去职场里混过,现在再去体验生活估计也晚了。

  哎,周嘉时对着书桌一声轻叹,电脑光标不时地闪烁着,虽然她这些年已经习惯没有沈遇的生活了,可当他突然闯入,她还是乖乖缴械投降。

  她现在满脑子里全是沈遇说的“再见。”

  再见,再见,再见,去他的狗屁再见。

  她要写一些跟沈遇无关的事,可四年过去了,她的编辑从开始的“嘉时,下个月必须将稿子交上来”到“姐姐,您快交稿吧,”再到“没关系,不交也可以,反正十年之后再出,腰封上也可以写‘暌违十年,经典力作。’”

  周嘉时就在这种从命令到恳求再到冷嘲热讽的脱稿中败下阵来,她决定了,如果30岁之前,再写不出来,那就把自己给嫁掉,当一个生出蛀虫的豪门阔太太。

  周嘉时踢了踢身边的哈瑞:“你说是不是。”哈瑞“汪汪”了两声,冲周嘉时摇了摇尾巴,又躺下了。

  沈遇从办公室回到了家,他跟周嘉时是同班同学,大学毕业之后经由老师推荐去了美国留学,现在回来,进的这个事务所也自然是老师的关系。

  说是关系有一点牵强,起码沈遇是努力了的,他努力读书,努力工作,努力将自己从周嘉时的爱中摆脱出来。

  可当再次看到她时,他就有些后悔了。

  如果,他不离开她,他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

  他住的地方离办公室不远,建筑事务所通宵熬夜是常态,所以他就从家里搬了出来,沈父和沈母都是白手起家的生意人,在儿子的学业和工作上除了金钱的支持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就由着他去了。

  到了家,屋子是简单的两室两厅,一间被沈遇当做卧室,一间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杂货,他有理工男的逻辑和原则,似强迫症一般地必须将屋内的东西归回原位。

  洗完澡之后,沈遇擦拭着头发掀开被子坐在了床前,他掏出手机,看着通讯录里那个静静躺着的头像,是周嘉时家狗的照片,沈遇笑了笑,他在美国,太过孤独的时候,就总点开那个头像看看。

  每次点开他都期待着那横杠会消失,即便期待总是落空,他看看那条横杠也会心安。

  沈遇还记得周嘉时在他说要出国的那一天,就删掉了他,从那之后,年轻高傲的沈遇也没有再加过她,也没有来说一句解释的话。

  周嘉时关掉了电脑,她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想起了狠心的沈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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