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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儿子王志刚,媳妇生娃的时候难产没了,留下一个多年伤病在身的现役军人,这一下子给亲儿子又当爹又当娘,还要忙工作,结果没几年人就没了。大堂哥王为民基本上都是老爷子拉拔大的。

  二儿子就是原主方妙的亲爹王志强了,他也是从军的,部门保密,说起来……四叔其实是继承了亲哥的遗志。正因为从事的工作不能泄露身份,也怕周围亲人暴露遭到打击报复,所以基本上除了自家人之外,都没有人知道他结婚了。

  小说的狗血就是为了让情节发展更上一个高层,所以,方妙她爹死得很惨,而且死的时候不对,正好她妈高凝怀她大着肚子。因为知道丈夫牺牲的缘故受了很大刺激,给孩子生出来没像嫂子似的直接死在手术台上,可是有一半时间都是疯疯癫癫的。

  方妙就是在自己亲妈手里丢的,不过到现在这件事儿也没弄清楚,丢孩子的时候街上还没有什么摄像头,而高凝是疯的,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孩子是被人抱走的还是她跑了孩子落在什么地方了还是别的什么。

  等到知道孩子丢了之后,高凝就疯得更厉害了,老爷子也是生她的气,不爱搭理。就那么点儿用,为了个男人(虽然是自己的亲儿子),连孩子都不顾了,就知道自己伤心,有个屁用?没救了。清醒的时间几乎没有,以至于她死了好几个小时才被人发现,应该是意外自己摔倒的地方不对,磕死的。

  可能是老王家风水不好,看起来一门的孤寡命。老三虽然还健在,儿子也活得挺好,可是,他是离异的。

  所以,在方妙没有被认回去之前,整个老王家一门,现在就大堂哥的媳妇吴霞一个女的。

  因为四叔他母胎单身37年,都还是原装货。

  方妙完全可以想象过年的时候大家围在一个桌子上的时候,大堂嫂到底有多尴尬。

  一桌子大大小小的老爷们儿,还除了几个小一辈儿的都是军人,感觉坐着的姿势都是一样的,喝酒吃菜都自带节奏,仿佛能产生共振似的。

  所以,方妙第一次去了部队,感觉一下奇妙的生活时,大堂嫂泪光莹莹地握着她的手说:“真好,咱家人终于全了!爸(你大爷)和你爸在天之灵也可以安慰了。”(呵呵,今年年夜饭终于不用我一个人浑身难受了,要死也拉几个垫背的。)

  于是方妙就接受了奇迹般众星捧月似的欢迎,眼泪汪汪地在传说中的军区大院住了几天。要不是她拼命谢绝,王大壮(爷爷)能让她搬过去一直住那样她不是更心痛了吗?

  她觉得自己超倒霉的,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破财过。

  大丧!

  好不容易到手八千万,一千七百万买了个破房子,周围都是深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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