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哭又求,承诺许愿加威胁……原主哭得半瞎,最终却拗不过,答应了顶罪。
她原本想着李正孝会很快救她出去,可是大牢岂是好呆的?原主在牢中受刑,一天后就几乎丢了半条命,只苦熬着一口气等儿子。
但事实上,李正孝根本没有想过救她。
他心知自己实实在在打死了人,哪里那么容易脱罪?而更重要的,是他舍不得银钱。
他十分纨绔败家,但也隐隐察觉到卖房的钱就是最后家底,如果为母花用了,他拿什么去给雀娘赎身?
于是他眼看着官府从定案到结案,根本没有过问过原主的情况。
等这件案子了了,他才心定的拿着银钱去暗香阁赎人,并与雀娘结为了夫妻。
杀人案没有累及自身,但在官府审查过程中李正孝没少受惊吓,经此事后他收了些顽劣性子,带着雀娘到临县做起了小生意,倒也能勉强糊口。
后来两人没有子女,却也简单平静的过了一生。
而原主,一生坎坷悲苦,生子后曾短暂寄望享儿孙福,李家男人死后她没有再醮,一心供养儿子,到头来奔波半世,却惨死狱中。
…………
林姝戈算了算时间,大约五日后,就是李正孝回家的日子。
她收好自己刚补好的衣物——这些都是从街坊手中收得,她缝缝补补后,也能换得几个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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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晨光微曦,街上飘起了小摊贩早点的香味,四邻开始有响动,渐渐人声嘈杂……
林姝戈拿着布兜,把之前收来的破衣交付,换回了十三文钱。
又,等卯时到了,她带着房屋的契书去找了中人,以七十八两银的价格将屋子并里头的家具一起卖给了中人。
带着全副身家,林姝戈雇了马车到临县的僕石乡——按照原主所知,前年这个县城里闹过饥荒,饿死很多人,因此十室九空,县里乡里的地产都比原主所在的县城便宜。
说是便宜许多,但在县里定下铺子兼在僕石乡买了个小院后,林姝戈一样用去了七十五两银钱——其中铺子买得贵,不过十几方就占了四十三两,而乡里一座四房加百平方尺(约十几方)的院子,不过三十二两。
又零零碎碎添置了一些东西,林姝戈手头上只余下一两多钱。
林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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