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姐,有件事我还没来得及和你沟通,今天刚好就说了吧。公司和我的合约就要到期了, 从明年起, 我也不打算再续了。”林姝戈说道。
秋姐一惊:“你不续约了?为什么?公司也没有亏待过你,你现在这样做不好吧?而且以后你要去做什么?不想混娱乐圈了?”
她接连的发问,所幸林姝戈也记得住,于是她不急不慢的回答,“不续了,之前‘分手’事件, 秋姐你也是知情的吧?公司没亏待我可也没厚待过我,我是不想以后再为谁铺路让路了……当然,娱乐圈我既然来了,就不会轻易离开。”
她独独跳过了‘要去做什么’这个问题,而秋姐没反应过来,倒是听她说的先心虚起来。
高哲的事她知不知情?她不是高哲的经纪人,当然不知道详情,可是真要说她没有听到一点风声,那也是假话。事实上,她很清楚自己是衡量过以后,才对舒歌保持了沉默。
两人当初的名气、粉丝基础旗鼓相当,可是高哲快人一步,先占了舆论高地,公司里又隐隐传来他和董琪的一点事,他就算是个有资源靠山的人了。
公司高层便决定,不再插手这件事——虽说自相残杀伤的是公司,但是只要能捧起一个,就什么都赚回来了——为了安抚秋姐,他们承诺会将一名三线的小花旦转到秋姐名下来。
秋姐比较了一下,主要考虑到当时舒歌全网黑的境地,就很痛快的接受了条件。
所以舒歌现在称她知情,称公司当初是推出自己来给高哲铺路让路,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准确的。
秋姐难得有些愧疚,舒歌既然知道实情,还能说公司没有亏待她,这是很厚道的做法了。
好聚好散吧,她心里飘过这个念头,为舒歌与公司沟通及处理后续程序时也变得卖力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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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面前的稿件,林姝戈再虑了一遍:情节方面已经全部复原,但遣词造句上还需要润色……要更贴近作者林葛的风格。
是的,稿件的扉页上,大大的写着《星缘》两个字。
这是林姝戈从前经历的某件旧事了——原主林葛的作品《星缘》被从十年后带着U盘重生回来的落魄写手所攫。虽然最后林姝戈销毁了那份稿件,没让那写手借着原主作品获利得名,但是由于重生这件事本身的荒谬,林姝戈是无法证实那写手盗窃他人作品的。
也因此,林姝戈虽然以另一种方式回归了网文圈,但是这部原主的代表作品,却永远无法堂堂正正的公布于世人,并给它的创作者带来荣誉了。
林姝戈也曾想过,在陈凡,也即那落魄写手死后,她是不是能以续写的名义将只写了开头的《星缘》写完?
但是一则她当时没有名气和金钱的需要了,二则她认为,毫无违和的续写,相同文风的继承,会不会让有些读者认为,这就是陈凡的作品,只是让自己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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