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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衣走出屋外,对着明亮的日头,缓缓伸展着胳膊。

  昨晚打了一架,虽然看起来很轻松,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忍得多辛苦。

  她与这具身体还没有完全契合,虽然已经不再沉重,却十分的不灵活。她昨天做到那个地步,费了老劲了。

  不一会儿,方尽回来了,手里端着一只托盘,上面搁着大大小小的碗。

  搭眼一看,那托盘粗糙得很,倒是大大小小的碗十分精致,而且花样不一,一看就是从别的过客那抢来的。

  来到近前,方尽还羞着,并不直视她,微垂着眼,径直往屋里走。

  放下一半,又走出来,把另一半端去于母和于父的屋里。

  罗衣忍不住感慨,当人媳妇/夫郎可真是辛苦。

  明明该儿子/女儿做的事,偏偏推给了媳妇/夫郎,说什么孝顺,分明是无耻又不要脸。

  等到打完仗了,日子安稳下来,她就买两个下人,一个伺候于母,一个伺候于父。

  再买一个伺候方尽。

  至于她?她不要别人伺候,方尽照顾她就好了。

  从前于家是有下人的,自从方尽嫁过来,于父心疼那些花在他身上的银子,就把下人都卖了,所有活计都交给了方尽。

  罗衣心疼方尽要做那么多事,自己又不想做,想来想去还是再买两个下人比较好。

  吃过早饭,方尽便忙碌起来了。

  一家人在逃难的路上,衣裳没换过,澡也没洗过,要多狼狈有多狼狈。方尽今日的任务便是挑水,烧水,洗衣服,晾衣服。

  于父脾气急躁,等不得,不时催方尽,叫他别磨蹭,快一些。

  罗衣很不高兴。于父年纪也不大,还不到四十岁,自己也不是做不了事,偏要事事支使方尽,摆他的“婆婆”架子。

  但她是他的女儿,是晚辈,又不好叫他自己去做,便挽了袖子,跟方尽一起。

  “晚儿,你做什么去?”于父惊叫道,“叫他自己去就是了!你是女子,岂能做这种事?”

  罗衣便道:“你总催他,我也不能眼睁睁看他累死,我可就这么一个夫郎。”头也不回,跟方尽一起做事了。

  于父懊恼跺脚,回屋跟于母抱怨去了。

  于母有些不耐烦,就道:“你若心疼女儿,你就自己去,少抱怨。”

  于父这才不吭声了。半晌,他道:“她要疼自个儿夫郎,叫她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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