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错。”陶越说。
怪不得店里都坐满了,一家做饮食的店,有那么两三种有特色的食物,也就足以生存了。
郁蔓蔓啜饮着玉米汁,看着小铜锅里翻滚的肉片,忍不住感慨起来:“混吃等死,怎么舒服怎么来,就是我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了。”
“一顿火锅就幸福了?那以后天天带你来吃。”陶越失笑。
“天天吃不行啊,上火。”郁蔓蔓认真地摇头,“今晚回家得炖一锅银耳梨汤,消消火,不然该长痘痘了。”
陶越轻笑,看着她吃东西总觉得格外香,白白嫩嫩的漂亮女孩子,大快朵颐,竟然这么养眼。
“华子哥,我发现你还挺会吃的呢,按说你对这县城也不算熟悉啊,怎么你总是能找到好吃的东西,我就不知道。我在这儿读了三年高中,除了食堂和校门口的小吃,就没吃过别家。”
陶越看着她美滋滋吃东西的样子,轻笑调侃:“美食是人生追求的第一原动力。”
人生追求?郁蔓蔓心说,她的人生已经不需要追求了,不过原动力还是有的,那就是吃好喝好心情好。
下午郁蔓蔓说要去逛街。回到老家后才觉得冷啊,她带回来的那些款式漂亮的羽绒服就有点薄了,更别说羊绒大衣,这个时候就少讲究什么款式和风度了吧。
“我想买一件加厚的羽绒服,长款的,最好到脚脖子,穿起来像狗熊的那种。”郁蔓蔓一拍口袋,得瑟:“有钱,不差钱,刚刚有个傻土豪白给我十万块呢。”
“在这儿买?”陶越一边摇头好笑,一边问,“县城里一般品牌羽绒服的专卖店也都有,就是款式可能少一些,未必有你能看上的。”
“先去看看吧,反正羽绒服还不都那样。”
事实证明,经历了寒风考验的郁蔓蔓不挑,在步行街一家女装店看中了一件休闲款羽绒服,大毛领,加厚,长款,长到小腿,很暖和很舒服,完全符合她的要求。
就是这款式,哈哈,穿起来可真像一只企鹅。
两千六,店里最贵的一件了,也只剩一件,恰好是郁蔓蔓的号。介于绿色和灰色之间的灰绿色,这种颜色郁蔓蔓本来没看好,穿上效果居然很好,挺清爽的,衬得她皮肤越发白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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