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却被堵在了嘴里。
她的脸颊上蔓延开一大片红晕,紧闭的双眼下睫毛轻轻的颤,原来她的唇这么软,鼻翼间还能闻到一阵水果的味道,似乎是葡萄味的QQ糖。
我还在怔忪的时候,她惊慌失措地弹开,不自在的看了我一眼,退了几步就跑开了。
转身看着那个像兔子一样跑远的人,唇角就那么一点点上扬起来。
手指轻轻触及唇,她的胆子可真大啊。
☆、将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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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呢,拿手机的惯性,系鞋带的方式,写字时拿笔的方式,背包的背影,一切如果一点点的被剥离走的话,自己也许就只剩下一具躯壳了,而失去了那些至关重要的标签,自己就不再是自己,而可以是任何人。
这个概念大概是柚子告诉我的,那段时间她很喜欢博尔赫斯,一本接着一本的看,觉得他真是语言的天才,那些奇妙的组合,那样美丽至极的句子,就像是本该在天上挂着的繁星却出现在了眼前。
“你说喜欢一个人之后,会不会也继承他的一些习惯,像是薯片的口味,衣服的色系,沐浴露的味道。”她当时的那句话就那么飘散在风里,直到今天,再次组成了一句完整的话语。
老天一定就在某个地方看着当时的我们,露出了宽容的笑容。
而这一切思想的源头都只是牙膏的味道而已,之前我很不喜欢薄荷的味道,绿箭口香糖成为了我拒绝的首选,甚至闻到那种气息还觉得有些头晕,可是和曲方歌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总是用另外的牙膏,直到有一天用完了,而我这种健忘的个性自然是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忘了买,本想着拿盐刷算了,可刚刷完牙的某人走出来,轻轻松松的吻了上来,一嘴的薄荷味荡漾开来。
从那以后,我也开始买薄荷味的牙膏。
还有些什么呢,说话的腔调,这还是柚子帮我发现的;说是我正在慢慢的往那边靠拢,说得像是河流归拢到大海里一样,不过这种说法让我有种没来由的安心,像是凹凸两个妥帖熨烫在一起的东西,让我没来由的憧憬起“天造地设”这样的词语。
而我对于他的影响力,我以为像他这样的性格,说不定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或许根本没有,这必定是一件让我很悲伤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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