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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带探听探听了关于太子妃的事情。

  先前仙娥们八卦着的时候她没多大兴趣,但见过了前后判若两人的常合,她倒是想知道了。

  不过道听途说而来的仙娥们到底不是当事人,能说出来的也和她先前听到的差不多,唯一的收获,大抵便是知道了常合的身份——北荒俟人族的公主。

  北荒是仙界离妖界最近的地方,环境恶劣,俟人族常年生活在那里,自然而然变得骁勇善战。

  若说天界有两个仙族担得起善战的美名,东荒狐岐山有狐一族算一个,北荒俟人族便是另一个。

  常合的父亲死在了妖族手里,是以她自幼便领兵上战场,说是公主,但一点儿也不娇生惯养,打起仗来一点儿也不逊色于男子。

  常合和太子元胥的相识,便是缘于北荒的战场。

  那一年妖界大肆侵犯仙界,太子元胥领命带兵到北荒打头阵,战场上那个身着红衣的巾帼女仙,便这么和他相识。

  元胥也是个性子淡的人,识得的女仙不少,愿意攀谈的倒真是不多,天后见二人说得来便做主了这婚事,常合从此离开了北荒的战场嫁入了九重天宫。

  有些人天生适合战场,常合就是这样的人。

  离开了战场之后,她学着收敛了自己,学天宫的规矩,穿华贵的服饰,可这变得越来越不像她。

  后来元胥也渐渐明白了自己对常合的并不是情,也许只是一种欣赏,一种有别于情爱的欣赏,所以才会下了一趟凡便爱上了个反间女子,从此便冷落了自己的太子妃。

  这件事,在天宫已经被人们八卦了整整三个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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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爱这种东西,清婉从老山神那儿听到过不少,一直只以为是困惑住凡人的东西,没想到也能困住仙人。

  “唉——”没来由地为常合叹息一声,忽然感觉剪头被人重重一拍,转过头去,只见缈华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红着眼睛等着她。

  出奇地,她身后跟着的一排小仙娥没有跟来,连那个凶巴巴的乐奴都不在。

  “他们说你爬进了白晔神君的水池子里,可有这样的事情!?”

  清婉皱了皱眉,她就知道缈华肯定是为了这事情,祝离能传播得整个仙界该知道的不知道的都知道了这件事,当真是有本事。

  本想为自己和白晔神君的清白辩白两句,不想缈华公主陡然提高了声音,质问道:“到底有没有!?”

  “有……有……”清婉无奈点点头,进了神君的水池子这回事,确实是有。

  “你……放荡!”

  “缈华公主,毁人清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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