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你是光芒晃眼
风如人手拂人面,微凉柔软。沈迟偏过头,让风吹过她发烫的耳垂。
冷静。要冷静。
中午爬完山,一群小姐们锤打着小腿肚,怕出了肌肉,不美观。顺道无事,便围着聊天。
22班报上叶臣的大名,在一众艳羡的目光中拿到了最大的露营地。刚好给这次的“茶话会”提供了场地。
刘明昭想到什么,问沈迟:“沈同学……”
腔调官方,抑扬顿挫,让人顿时生出鸡皮疙瘩。
李歌洋搓搓手臂,开玩笑:“别叫得这么生分,怎么样我们都是爬过山的交情了啊。”
刘明昭很顺地接口:“迟迟啊……你喜欢叶臣,是那种喜欢?”
那种喜欢,哪种喜欢?
不是因为他投篮时毫不费力的三分球,而偏爱他一会儿。不是因为他的性格和背景像极了梦里的白马王子,而幻想一下。更不是因为某些不能启齿的虚荣心。
而是心脏砰嗒一下,真真切切地喜欢上他这个人。
是那种想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喜欢。
见她半晌没回答,两颊却似染上胭脂,只不过夜色渐浓,看不真切。
班级里的生活委员林海姿说:“迟迟爱上他的光芒万丈呀?”
“我爱他的光芒万丈……吗?”
沈迟似乎听了个笑话。
“不是因为喜欢他光芒万丈。只是因为是他,光芒万丈我也喜欢。”
“喜欢一个光芒万丈的人……很累的。可是我……十分乐意,甚至成瘾。这种感觉怎么跟你说呢?太阳都没他耀眼,我活过十六个年头,没有吃过一颗糖像他那么甜。”
“哟!哎呀呀,十六岁吃过的糖都没他甜呢~”向东的声音远远传来,他挤眉弄眼地撞了下旁边人的肩膀。
叶臣左手搭着件黑色外套,右手散漫地夹着一支烟,背挺得直,像上古的名剑,锋利无谓。
“也可能是她十六年都没吃过糖。”
叶臣吐出一个烟圈,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了。
沈迟回头,神色已经冷静了许多,想了想,她说:“你知道喜欢吗?就是吃到了姜糖,你还能尝到奶糖的甜味儿。”
叶臣没走远,闻言微不可查地一顿。向东笑得跟个沙比一样,没看路,被草茎绊住,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
“……叶臣!”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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