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溪却是加快速度从我身边骑过去了,那个奇异搭配的色彩显得那个少年的背影越发修长帅气。
拍照的时候我站在第一排,我也不知道林锦溪站在哪,我没有回头看。
晚上的散伙饭,就定在学校后面的一条街上,男孩子们开了一箱又一箱的啤酒,老师都不管,光看着笑。
理科班本来女生就少,加起来一共十几个,一桌子都坐不满,所以干脆坐在男生中间。
林锦溪下午没有和班里的男生一起去打游戏打篮球,晚上到的迟了一些,他看样子是刚刚睡醒,头发还有一撮翘着。
看到我身边有空位,林锦溪迈着他那个大长腿就坐下了。
旁边的班长拉着他不放行:“让你坐那边,秦晓要和你一较高下呢。”
林锦溪皱着眉头:“我不去,我今天不喝酒,就坐在这。”
我和林锦溪同桌两年,这还是我第一次和林锦溪同桌吃饭。
他喜欢吃牛肉,不喜欢香菜,喜欢西瓜和橙子,喜欢红烧,喜欢豆腐羹。
我就坐在那边一边吃,一边偷偷研究林锦溪。
隔壁那桌闹了起来,大概是有人喝醉了。
班长跑来我们这桌敬酒,脸已经喝得通红。喝到我和林锦溪这里,班长笑的不怀好意:“作为我们班同桌最久的一对,你们俩不应该喝一杯吗?”
旁边两桌都已经凑过脑袋来看,林锦溪从旁边拿了两个干净杯子,倒上啤酒,递了一杯给我。
身边的男孩子已经开始鼓掌起哄:“交杯酒!交杯酒!”
我觉得脸色有点发烫,大概是因为林锦溪在低头看我。
交杯酒是不可能的,我一仰头,一杯酒下肚。
林锦溪还是带着他那副讨人厌的笑意,喝完了杯子里的酒。
我本以为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林锦溪,结果不是。
出成绩的那天,毛毛来找我,问我考得怎么样,然后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宴。
我去了,林锦溪也去了。
林锦溪问我考的怎么样,我说还行,388,挺吉利的数字。
林锦溪考了394。
毛毛问我想要去哪,说林锦溪打算去北京,她打算填北京外国语。<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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