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好像就对每天循规蹈矩的日常失去了兴趣。
桌子摆在窗下,她打开日记本,刚准备写字,余光看到窗台上的一个小物什。
伸手将它拿进来,是草编的小蚱蜢。
精致小巧,活灵活现,看得出来编它的人手法很熟练。
那只小蚱蜢下还压着张便利贴。
送给你,你喜欢的。
一勾一划,大气磅礴,宋宋看着,却觉得字里行间无端透出些期待。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喜欢这类草编的小玩意,任成泽不可能知道她这个小粉丝喜欢的松溪,那剩下的就只有南睿了。
南睿怎么知道的,她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
这样就很不错,不是吗?
他或许只是有一点喜欢她,但这种喜欢来的快,去的也快,离开明泽村,他或许就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宋宋向来擅长察言观色,对别人的情绪也很敏感,白天夏轻的异常她稍微一想便能明白。
喜欢南睿吗?
当然是喜欢的,那么好的一个人,长得帅又有演技,还会下厨,脾气又好,哪个女孩子不喜欢。
但也仅仅是喜欢罢了,谈不上多深,也没有浅到什么都没有。
就好像水线到了腰间,虽然没有让人胸口发闷,但也确确实实阻碍了人的行走。
和明星谈恋爱,她当然想过。
每一个她追过的爱豆,她都想过嫁给他们,来一场言情小说般爱豆与小粉丝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最后修成正果,宠爱一生。
可是小说毕竟是小说,想过之后呢,也不过是安安静静的继续喜欢,然后不喜欢之后迅速的给自己找好新的目标。
不是任何人都承担的起和明星谈恋爱的痛苦和烦恼的,她一个平民百姓,还是疯疯狂狂的追星好了。
有星可追的话,男朋友算个屁。
她没将草蚱蜢还回去,从角落里扒拉出一个铁盒子,将东西小心翼翼的放了进去,然后盖上盖子,重新将盒子塞了回去。
别人的心意,总归是要好好珍藏的。
室友们常常说,宋宋这个人,花心又绝情,要是放在古代,保证后院养满了面首,每天招一个,日日夜夜不重复。
宋宋叹了口气,懂她的人太多,也是一种麻烦……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很快就睡着了。
睡前,她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南睿还没跟她说清变手表的事呢!
“手表宋”刚有意识,就觉得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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