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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怕我们被仇敌追杀。

  放弃了将军府的一切,带着我躲回了老家曾城。

  用爷爷的话来说。我们百里家就剩下我们爷孙两个。

  什么荣华富贵,名利权势,都不重要。

  只要能好好的活下去,成家立业就好!

  曾经荣耀一时的将军府,从朝堂上退了下来。

  我不得不收敛自己,在曾城当一个无所事事的傲娇公子。

  曾小柔是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女人,也是我最感激的女人。

  如果不是她将我挂丢在了城外的荒山上,有可能我根本不能碰见那个改变了我一辈子的女子。

  她叫藤蔓蔓,说起来,她脾气真的不好。动不动就想打人。而且动作粗鲁不堪,完全没有一个女孩子该有的娇羞模样!

  她突然出现在荒山,还救了自己。

  有时候我在想,藤蔓蔓到底是不是一个妖怪。

  .再到后来,我想,就算她是一个妖怪也无所谓,只要她能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就好。

  那天晚上,我中了药,神志不清,我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早上起来,我发觉自己全光了。

  确定,她不是曾小柔的同伙,我认命了。

  眼前这个女孩长得不丑,就是这性格跟男子一样,没事儿,我想忍忍就得了。

  百里家已经没落,我的身体不能习武,如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有一个这样的女孩,无疑是一股助力。

  但是,很明显。我小看了她的残暴程度和定力。

  我对她使用美男计,她居然能无动于衷,实在是让我浪费表情。

  回城的路上,我一直跟着她,没想到半路遇见了出来找我的曾小柔。

  那时候,我被毒蜘蛛咬了脖子,脸上五彩斑斓,肿得跟猪头一样。她自然认不出我来!

  可是,也许是我高兴过头。

  结果,一不小心提到了石头。

  那个痛,真是有点钻心。

  最后,令我傻眼的是,她说要帮我治疗,居然是往我脚上吐口水。

  别说,虽然看起来恶心,但是我的脚真的不疼了!

  最后,我实在气不过,用她的披风来擦脚,结果,她恶狠狠的把披风系在了我的脖子上。

  那种感觉,我在后来想起来,还十分怀念。

  那披风,我小心翼翼的保存着,每次到了上战场的时候,便会拿出来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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