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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原因,在于其中保留了传唱过程中必要的抒情。盲目的吟唱艺人荷马唱到无限感慨处,

他会情不自禁地加入抒情,发出数声仰天浩叹。之所以说荷马是吟唱艺人,是因为《奥德修

》和《伊利亚特》不能指称是荷马个人创作,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专事诗歌创作的诗人。很

难设想,一个人可以与现实生存疏离,整天专事写作诗歌。头戴诗人桂冠远离生活的结果,

必然是诗歌的枯竭。诗歌的业余性决定了诗歌是具备诗歌器官的幸运者的感叹,是爱过恨过

之后歌唱。作为叙事文学的荷马英雄史诗,是加入了抒情的叙事文学。在这里,抒情是叙事

间歇的歌唱,是一个叙述者说到悲哀处啜泣、是说到兴奋处欢笑、是由衷的赞美。   因

此,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诗歌状态,排拆任何脱离原始抒情本质的修饰。《诗经》中诗篇,

自然万物信手拈来,咏叹歌吟,完全出自天然的“清水出芙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

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日出。”女子盼望夫君的归来的心情,就象期待下雨

却偏偏出了太阳。“比”与“兴”的景物,在生存现场的周围随处可见,看不见刻意的搜寻

,一切都在不经意之间,在足够生存经验之上,诗歌以抒情翅膀飞翔。   最近,朋友肖

毛从他读到的讲述古埃及文化的书中摘抄了十首埃及古诗,送给我看,阅读之后使更加相信

诗歌的抒情本质,同时也体察到诗歌语言来自于生存的现场经验,看到了诗歌长河在源头的

清澈景像。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首“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没药的香味,/像微风天坐在风

帆下。/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荷花的芬芳,/像酒醉后坐在河岸上。/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雨过后的晴天,/像人发现他所忽视的东西。/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人被囚禁多年,/

期待着探望他的家眷。”诗中疼痛到极致,大彻大悟之后的清醒,出人意料、诡异的比喻,

微妙的传达通过阅读浸透到全身,让人嗅到灵魂的芬芳。在第一小节中比喻死亡像没药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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