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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不一样,它并没看见月亮,倒是星星一大片。

  …

  卧室里。

  趁人洗澡的时候,朝乐连忙从衣柜中找出协议。

  手里握着一只碳素笔,始终没有动。

  突然,不想离了。

  但是……面子过不去,想要离婚的是她,不想离的也是她。

  不经意地,手中的笔在协议上不小心划了一道。

  朝乐愣了下,继而听见司从的嗓音:“乐乐,我有事和你说。”

  “我……我也有事和你说!”她迅速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又把纸撕了一道口子。

  协议无效。

  我真聪明。朝乐一边想,一边佯装出无辜的模样。

  司从看了眼她手中的东西,眉间微蹙,“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朝乐:???你怎么知道?

  不可能——她撕的时候难道被他看见了?

  就在朝乐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得不停怀疑他有读心术的时候,听见他说:“我的名字写错了,太潦草,没法律效应的。”

  原来是这样。

  朝乐捂着胸口,还好,她还以为自己的小偷小摸行为被发现了。

  “那……”朝乐举起协议。

  “离婚这事只能改天再说。”司从心安理得地喝了口醒酒茶,“对了,你要和我说什么?”

  “没,没什么。”朝乐忙把协议揉了揉,扔进垃圾桶里,“既然无效,那我扔了啊。”

  生怕他后悔把协议再看一遍,她还把柜上的果皮扔上去覆盖住。

  …

  一个月后。朝乐发现自己注意力总是不集中,容易懒散,吃东西越来越挑,常常是保姆做好饭菜,她已经被零嘴吃饱。

  保姆脾气好,不厌其烦地继续热饭菜,笑吟吟提醒:“我儿媳妇怀孕时也这样。”

  怀孕?

  朝乐的大脑嗡嗡作响。

  那晚是她主动,没有任何措施,事后也没想起吃药,谁能想到一招就中呢。

  朝乐默默买来试纸。

  当她坐在马桶上看见两道杠时,有种想把司从搞怀孕的冲动。

  等晚上见人回来,朝乐盘腿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司从很少见过她这样,一边倒茶一边问:“怎么了,心情不好?”

  “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她神色凝重得让人不自禁一慌。

  他轻咳,“不知道。”

  “你再说!”

  “……前几日我确实和一位女领导吃了饭,但还有其他人在场,许老板和小李都可以作证。”

  和女领导吃饭?朝乐脸色沉了个度,“还有呢?”

  意识到惹她生气的并不是这个原因,司从不再自掘坟墓,哄得恰到好处,“还有之前出差给你买了个布偶,一直没找到机会送给你。”

  “什么布偶,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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