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不一样,它并没看见月亮,倒是星星一大片。
…
卧室里。
趁人洗澡的时候,朝乐连忙从衣柜中找出协议。
手里握着一只碳素笔,始终没有动。
突然,不想离了。
但是……面子过不去,想要离婚的是她,不想离的也是她。
不经意地,手中的笔在协议上不小心划了一道。
朝乐愣了下,继而听见司从的嗓音:“乐乐,我有事和你说。”
“我……我也有事和你说!”她迅速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又把纸撕了一道口子。
协议无效。
我真聪明。朝乐一边想,一边佯装出无辜的模样。
司从看了眼她手中的东西,眉间微蹙,“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朝乐:???你怎么知道?
不可能——她撕的时候难道被他看见了?
就在朝乐小心脏扑通扑通跳得不停怀疑他有读心术的时候,听见他说:“我的名字写错了,太潦草,没法律效应的。”
原来是这样。
朝乐捂着胸口,还好,她还以为自己的小偷小摸行为被发现了。
“那……”朝乐举起协议。
“离婚这事只能改天再说。”司从心安理得地喝了口醒酒茶,“对了,你要和我说什么?”
“没,没什么。”朝乐忙把协议揉了揉,扔进垃圾桶里,“既然无效,那我扔了啊。”
生怕他后悔把协议再看一遍,她还把柜上的果皮扔上去覆盖住。
…
一个月后。朝乐发现自己注意力总是不集中,容易懒散,吃东西越来越挑,常常是保姆做好饭菜,她已经被零嘴吃饱。
保姆脾气好,不厌其烦地继续热饭菜,笑吟吟提醒:“我儿媳妇怀孕时也这样。”
怀孕?
朝乐的大脑嗡嗡作响。
那晚是她主动,没有任何措施,事后也没想起吃药,谁能想到一招就中呢。
朝乐默默买来试纸。
当她坐在马桶上看见两道杠时,有种想把司从搞怀孕的冲动。
等晚上见人回来,朝乐盘腿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司从很少见过她这样,一边倒茶一边问:“怎么了,心情不好?”
“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她神色凝重得让人不自禁一慌。
他轻咳,“不知道。”
“你再说!”
“……前几日我确实和一位女领导吃了饭,但还有其他人在场,许老板和小李都可以作证。”
和女领导吃饭?朝乐脸色沉了个度,“还有呢?”
意识到惹她生气的并不是这个原因,司从不再自掘坟墓,哄得恰到好处,“还有之前出差给你买了个布偶,一直没找到机会送给你。”
“什么布偶,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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